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后勤保障 > 正文

厦门华厦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服务承诺书

2022年07月27日 16:00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部门形象,坚守师德底线、廉洁底线、质量底线、服务底线;坚持安全优先、民生优先、评估优先、防疫优先,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依据部门职责定位及工作实际,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平公正。工作中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师生满意程度为目标。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全校师生一视同仁,杜绝偏袒或歧视现象发生。

二、务实高效。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必备手续、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等规定办理。办理各类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按照轻重缓急,对紧急任务和容易解决的问题,立即安排解决;对解决起来有困难的问题,立即安排并想办法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尽快提出反馈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财务和招投标相关制度规定办理相关业务。透明公开项目执行情况,杜绝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要规范服务,不因当事人态度及关系、人情等因素影响服务质量;要做到克已奉公,遵守纪律。通过设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或举办群众接待日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认真受理全校师生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四、端正态度。接待全校师生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和汇报;以热情、耐心、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师生。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深入服务第一线,了解师生的服务需求、意见和建议,主动为师生员工服务;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对师生员工反映的任何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及时解决或妥善处理;凡到我处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说明原因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需提供材料办理的,一次性告知办事对象。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办理。若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不属于我处职能范围的,应当耐心解释,并根据办理事项指引到相关部门。

优化服务。依托微华厦线上报修,通过微信群、QQ群、24小时服务热线和学校申请报告等形式进行联系和沟通。全校师生可以通过网络、电话、送审稿等形式反映需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业务咨询,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投诉。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校园,了解掌握校园情况,听取师生的反馈建议。每年不定期开展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服务情况。总结和交流其他院校在后勤与资产管理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改善服务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服务管理制度。

严肃追责。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及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处罚。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不和蔼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来访者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在后勤与资产服务过程中,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需要服务的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事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工作中存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坚持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形象,树立加快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发展理念、服务至上理念、讲求效率理念、争先创优理念,向全校师生作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对违诺言行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向全校公开,接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92-6276262  投诉邮箱:lcj@hxxy.edu.cn

 

 

 

                                

                            

上一条:餐饮服务监督电话 下一条:厦门华厦学院后勤报修系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