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厦门华厦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关于校园公共区域管理的相关通知

2023年03月24日 15:31  点击:[]

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以及后期维修维护的需要,现就校园公共区域(含教学区和公寓区)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由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主导的室内装修,如有涉及到水电的改造,请提前告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并向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提交一份完整的水电图纸。若无水电图纸,后期出现水电问题,由负责装修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二、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在改造过程中如有安装或者改动空调,请提前与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双方共同实地查看,按照学校统一的标准安装或者改动空调外机。若无提前沟通,造成外机安装或者改动不合格,后期改造费用由负责安装或者改动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承担。

三、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目前在教室外都安装了课表盒,也对教室外围进行了粉刷,严禁在墙壁上随意粘贴任何纸张或宣传海报,如有发现,恢复完整所需的费用由粘贴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承担;学校的门一般为磨砂钢制门,严禁在门上书写粉笔字,如有发现,由书写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承担清洁费用。

四、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如有装修,需将建筑垃圾运至学校指定的位置堆放,如有发现随意堆放的,由负责装修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将建筑垃圾转运至学校指定的位置堆放;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在装修完毕前要责成装修公司及时清理完建筑垃圾,对随意堆放或者不按时清理而产生的清理费由相关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承担。

五、为了学校整体的美观,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已将学校人行道上的挡车石撤离,并对学校的人行道进行了修复。严禁任何车辆开上人行道,一经发现,开上人行道的车主(相关部门、教学教辅单位)需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费修复损坏的人行道。

六、未经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同意,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随意堆放(丢弃)废旧办公用品及包装物等杂物,报废资产需向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提交报废申请,并统一回收处理;如有延伸到公共区域的装修,方案需提前经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同意。对随意堆放(丢弃)导致的资产丢失和未经同意的公共区域装修拆除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承担。

以上规定于通知之日起施行,请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予以理解和支持。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23324

 

上一条:关于节约用水用电的倡议 下一条:停水通知

关闭